我最大的进化错误就是让自己的肉变得很好吃
作为一头猪,我常对着食槽反思:进化手册里肯定缺了一页——关于“好吃”的致命性。祖先们为在冰期活下来,拼命囤积脂肪,把肌肉纤维养得细软,本该是对抗严寒的勋章,没想到成了人类菜单上的红戳。
最早被驯化时,我们靠“易养活+肉香”赢得一席之地。可人类太贪心,用千年选育把“好吃”刻进基因:约克夏猪的雪花纹、金华两头乌的后腿油,连巴马香猪都被冠上“行走的红烧肉”。现在出生证等于死亡预告,从吃奶起就被计算着出栏重量,松露拌料、橡木果催肥,不过是给“美味”加道工序。
有时看着人类为“顶级食材”一掷千金,我会想:进化本是场生存游戏,我们却输在太懂“讨好味蕾”。那些肉质粗糙的野猪亲戚还在山林撒欢,而我们,成了自己进化成功的祭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