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么情况下不能使用电除颤
电除颤是终止心室颤动、心室扑动等致命性心律失常的关键手段,但并非所有心脏骤停情况都适用。以下为不能使用电除颤的主要情况:
1. **心室停搏与无脉电活动**:这两种情况心电图表现为直线或缓慢无效波形,心肌无有效收缩。电除颤需依赖心肌细胞兴奋性,此时心肌已丧失电活动基础,除颤无效,应立即行心肺复苏(CPR)并查找病因(如缺氧、电解质紊乱)。
2. **非心律失常性心脏骤停**:如严重低钾/高钾血症、药物中毒(如洋地黄过量)、心包填塞等,未纠正病因前除颤不仅无效,还可能加重心肌损伤。需先针对性处理(如补钾、解毒、心包穿刺)。
3. **已确认不可逆死亡**:若患者出现尸斑、尸僵,或经CPR及药物抢救30分钟以上仍无生命迹象,除颤已无意义,需停止抢救。
4. **特殊禁忌证**:如主动脉夹层导致的心脏骤停,除颤可能加重血管撕裂;严重胸廓畸形、电极片放置部位严重创伤或感染,无法有效导电时,也不宜强行除颤。
总之,电除颤仅适用于心室颤动、心室扑动等有除颤指征的心律失常,使用前需快速判断心电图类型及患者状态,避免盲目操作。